一、勝負決定
1、認輸/降服、拍地(或者拍對方身體)認輸、口頭認輸
2、場上裁判終止比賽(TKO)Technical、knockout
3、據點數判定勝負
4、平局
5、失資格
6、無效比賽
二、比賽時間
1、頭銜爭奪賽:5回合,每回合5分鐘
2、非頭銜爭奪賽:3回合,每回合5分鐘
注:回合間休息1分鐘
三、判分規則
A、所有比賽都將由三位判分員(或稱場裁)進行打分,三位判分員圍繞拳臺分別坐在不同位置對場中選手的表現進行評估;裁判不可以兼任判分員。
B、比賽採用10點扣分制,例如某一回合,給予該回合的勝者10分、敗者9分,以此類推計算;但也有特殊情況,例如雙方場面上難分難解,此時可以給雙方打上10:10的比分。
C、判分員可將選手的技術表現作為評估標準,例如有效的打擊、纏鬥、節奏的控制、場面上的主動性以及防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