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誌銘常常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標題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種名組成,如《柳子厚墓誌銘》。
2、正文
一般而墓誌銘正文內容由三個方面組成。
一是要簡單介紹死者的主要生平經歷;
二是要評價死者主要的成就業績及其社會價值;
三是要寫出立碑的意義,同時對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註明立碑的單位名稱、撰文者姓名,同時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誌銘立碑單位名稱或撰文者個人姓名已寫在標題下,所以落款只註明成文日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