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四期保護是什麼?脈渡2019-06-25 08:29:19

“四期”保護是指對婦女生理機能變化過程中的保護,一般指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保護。這種保護,不僅是對女職工本身,同時也是對下一代安全和健康的保護。

1、經期保護

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如食品冷庫內及冷水等低溫作業。

2、孕期保護

已婚待孕女職工禁忌從事鉛、汞、苯、鎘等屬於《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的三、四級的作業。已懷孕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有:(1)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丙醯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2)製藥行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乙烯醇酚生產的作業;(3)作業場所放射性物質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劑量的作業;(4)人力進行的土方和石方作業;(5)《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6)伴有全身強烈震動的作業,如風鑽、搗固機、鍛造等作業,及拖拉機駕駛等;(7)工作中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如焊接作業;(8)《高處作業分級》標準所規定的高處作業。另外,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3、產期保護

產期保護包括正產,也包括小產(流產)。女職工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後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4、哺乳期保護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有:(1)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及其化合物、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丙醯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2)作業場所空氣中猛、氟、溴、甲醇、有機磷化合物、有機氯化物的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

女職工四期保護是什麼?直爽飯糰3Z2022-03-05 11:44:40

女職工四期保護為經期、孕期、產期及哺乳期。

1。經期保護標準。

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於1至2天的休假。

2。孕期保護標準。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於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也不得安排其在正常勞動時間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懷孕女職工,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並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需要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當視為勞動時間。並要相應的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3。產期保護標準。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產假分為兩個部分,即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如果孕婦早產,可以將不足的產前假和產後假合併使用。如果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女職工如果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應允許有1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產量。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於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4。哺乳期保護標準。

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對於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班2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班2次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如果嬰兒滿週歲後身體特別虛弱,經醫務部門證明,可將哺乳期酌情延長。如果哺乳期滿正值夏季,也可延長1到2個月。

女職工四期保護是什麼?直爽飯糰3Z2022-03-03 10:44:31

什麼是女職工的四期保護

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是指在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對女性職工的勞動強度和待遇的保護。

《勞動法》第六十條經期勞動強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孕期勞動強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哺乳期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女職工四期保護是什麼?使用者32161008281752022-02-28 15:16:48

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是國家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各單位各有關部門必須不折不扣的執行。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是指:經期保護,孕期保護,產期保護和哺乳期保護。經期就是要求對女職在月經期間,不得從事較低的溫度和較冷的接觸及各種作業。孕期就是在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從事高空作業,不得從事笨重的體力勞動,以及各種有毒有害的作業,有孕女職工合理安排休息時間。產期是指各位各有關部門,對女職工接近臨產或在產期當中,適當按排較輕的工作,不得從事較重估勞動,尤其是產期更要關心和照顧,不得安排產期女職工提前上班,按規定休息。哺乳期間,要妥善安排哺乳期職工,為嬰兒餵奶。女職工的"四期”是受到國家勞動保障部門保護的,不應受到侵犯。

女職工四期保護是什麼?王山女2022-02-22 18:00:25

答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是指在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對女性職工的勞動強度和待遇的保護。

經期勞動強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孕期勞動強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哺乳期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