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年5月4日開始,凡是進入無錫火車站廣場地下停車場停放的機動車輛,小車(藍牌照)停放服務收費標準5元/小時·輛,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超過12小時到24小時按12小時收費標準收取;超過24小時重新計算。凡是進入無錫火車站廣場地下停車場停放的機動車輛15分鐘之內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因為實行了收費,安全應該會有保障。保管好停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