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增駕牽引車(A2)的,原準駕車型B1、B2(駕齡)必須在三年以上,並且兩年內無記滿12分的;原準駕車型A1(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並且一年內無記滿12分的,年齡(24至50週歲)。
可向戶籍地車管所申請增駕,因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規定,辦理A2準駕車型增加業務只能在駕駛人戶籍地車管所進行辦理。
經考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合格後即可取得A2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增加牽引車(A2)準駕車型: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有飲酒後駕駛 機動車行為的;
(四)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有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為,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