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非公募基金會?使用者88639845243612019-11-13 07:32:12

成立非公募基金會需要向當地民政局申請,民政局會在60天內處理。 成立條件: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範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非公募基金會成立需要的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章程草案; 3。住所證明(房產證或一年期以上租賃合同)和詳細地址、聯絡電話; 4。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證號、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聯絡電話)、身份證影印件; 5。理事名單(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證號、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聯絡電話);

6。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檔案;

7。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8。市民政局初審符合規定後,發《社會組織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以此辦理刻制印章、設立銀行臨時賬戶、驗資報告三種手續;

9。驗資報告;

10。非公募基金會籌備情況說明(理事會召開情況、會議透過的事項:法定代表人、章程等);

11。填寫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的相應表格;

12。所有提交的材料一式兩份。以上材料齊全後,市民政局進行資料審查、實地考察驗收合格,經市民政局研究通過後,發同意登記檔案《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