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明火時應加什麼消防安全管理?羽08122021-11-25 20:58:23

現場明火作業管理措施消防安全措施

1)用電氣裝置和化學危險品,必須遵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批,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現場生產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車器材。

4)冬季施工室內取暖及建築物室內保溫用的爐火,都要經消防人員檢查,辦理用火手續,發現無用火證的火爐要立即熄滅,並追究責任。

5)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6)現場從事電氣焊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在焊接過程中不準離開崗位。

7)冬季施工採用電熱法或紅外線蓄熱法施工時,要注意選用非燃燒材料保溫,並清除易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