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個本來複雜的東西用一種或幾種簡單卻又能表達它原本的意義的東西表述出來,使其簡單易懂,讓別人更好的的去理解, 概括,比如某種事物它有著它原有標準的本意(可能本意不太恰當,),但你在他原本的意義上用或簡或繁的方式來表述他的意義,這表示著你對這種事物的個人以及對他人看法的理解,認同。
1、總體說一件事情
2、不詳細的描述
3、特點是用字少,節約篇幅或者時間 一般是在總結或者小結的時候用這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