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車位可以收物業管理費,而且還要交租金的!既人防車位費=車位租金+物業費;
車位租金:人防相關法規規定:人防工程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人防工程的使用、受益權利歸投資者所有。所以開發商在辦理相關人防使用手續和交給人防辦租金後,可以進行正常車位租賃並收取租金;
車位物業費:包括車位安全管理費,裝置設施維護費,衛生費等九項費用。
但是人防車位不能買賣,理論上也不能一次性收取20年以上長的租金,但一次性收取長期租金目前還是法律空缺。
管理費和車位的銷售款是有本質區別的,只要需要物業公司提供服務就應該交納適當費用,這個費用不叫車輛管理費,準備的說應該叫車位服務費。
不可以
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