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愛了,就明確告知對方,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想法,雙方明白了就可以,幹嘛還要發紅包什麼的?
難道是給對方的補償,或者是給對方的羞辱?
給的多了讓對方以為自己忘記不了她,給少了,又讓對方認為,原來在你心裡,她也就只值得真的一個紅包而已,怎麼做都錯,為什麼還要發什麼紅包呢?
告訴他我不愛你了,那就發一個告別紅包吧,就88元好了,就祝你們分手以後,他可以發財吧,就只是朋友間的祝福了,你發完以後,他肯定也會給你回發一個紅包的,領不領就取決於你自己了,不愛了就勇敢的放手,這樣的做法是明智的,既解脫了自己,也解放了他人。
發88,或者99。
88 最好不要發紅包!不愛就不愛了!說清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