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給范冰冰、趙薇,讓他們出名、賺錢、出國!
還是應該頒給最會稅的人,一下子交了那麼多
上次評了個范冰冰,整了8。8個億。這次評一個賓士之星。希望這回的罰款金額超過上一回。
非利之星4兒子店莫屬!
評什麼???哪個不是花錢買的???哪個不是關部門賣的???賣獎者得錢,有錢可以買更大的官;賣更大的獎,得更多的錢;買獎者可以揚名,有名可以繼續騙更多的人,可以騙更多的錢,可以買更大的獎!!再騙更多的錢!!!好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