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 各級電壓線路距建築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離分別為:35千伏,3米和4米;110千伏,4米和5米;220千伏,5米和6米;500千伏,8。5米和9米。 上述4級線路的邊導線與建築物之間的最小距離分別為3米、4米、5米和8。5米。這個標準同時規定了各級電壓線路對居民區、非居民區和交通困難區地面的最小距離,並推薦以強度4千伏/米作為居民區電場的安全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