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私鑄銅是犯死罪的安古代刑法是要處斬的。
犯法
中國朝代跌更不斷,而每個朝代都將鑄幣當做國家命脈,一般是不允許鑄造的,何況自由的鑄造,而若是私自鑄造的話,會以謀反罪判刑,當然,由於統治階級的連帶性,向皇帝的親戚們會大膽一點,銖著另有所圖
秦代
自有銅錢起就有人私鑄
自秦代起,圓形方孔的銅錢就成為各代的法定貨幣。在秦代也有關於盜鑄錢幣罪的記載(相當於今天的偽造貨幣罪)。
犯法的。自秦代起,圓形方孔的銅錢就成為各代的法定貨幣。在秦代也有關於盜鑄錢幣罪的記載(相當於今天的偽造貨幣罪)。私造錢幣 歷代均“嚴打”只有唐朝“放一馬”漢:鬧市處死 唐:流放三千里 宋:處以絞刑 元:死罪不能免 明:處以斬刑 清:非斬即絞。
漢代出現了五銖錢,漢代有關私鑄貨幣罪的法律規定大體是這樣的:
私自鑄造銅錢的,主犯和從犯都要在鬧市被處死(棄市),以儆效尤;為了獲取銅(在當時為貴重金屬)或錢幣中其他原料而故意銷燬通行貨幣的,以盜竊罪論處;知道他人私自鑄造銅錢,卻給他們提供銅、炭等原料,或者明知是盜鑄錢幣卻膽敢使用,讓其進入流通市場,這兩種犯罪與盜鑄錢幣判處一樣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