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的藥品監督法,要開藥店應該先到藥品監督管理局去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手續。另外開藥店還有很多具體的規定,要開辦藥店的人應該到藥品監督管理局去詳細諮詢。
下面是吉林市《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申請須知
一、許可事項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發證
二、許可依據
《藥品管理法》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許可條件
(一)符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
(二)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三)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四)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藥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
(五)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裝置、倉儲設施以及衛生環境。
(六)具有能夠配備滿足當地消費者所需藥品的能力,並能保證24小時供應。
(七)符合《吉林省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或《吉林市開辦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吉林市農村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的要求。
(八)國家對經營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許可數量
無數量限制
五、許可程式
(一)籌建:申辦人到受理視窗提出籌建申請——受理——吉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視窗領取審批結果
(二)驗收: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到受理視窗提出驗收申請——受理——吉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驗收——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視窗領取審批結果
六、許可期限
(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
(二)在收到驗收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
(一)籌建申請
填寫《吉林市藥品零售企業籌建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影印件;
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原件、影印件。
(二)驗收申請
填寫《吉林市〈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檔案;
2。營業場所、倉庫平面佈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3。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原件、影印件;
4。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檔案目錄及主要設施、裝置目錄。
八、其它要求
(一)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清晰,有簽字或蓋章,統一使用A4規格紙張,按照申報材料目錄順序裝訂成冊。
(二)有關原件在核對後交回申辦人。
(三)企業分立、合併、改變經營方式、跨原管轄地遷移的,按規定重新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
(四)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當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0日內,申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
(五)《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藥品的,持證企業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按規定申請換髮《藥品經營許可證》。
(六)藥品經營企業終止經營藥品或者關閉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繳銷。
吉林市開辦藥店需要什麼條件?
這個問題答案是這樣的,如果是想在吉林市開辦藥店的話,首先要有100㎡的營業室還需要有30㎡的藥品庫房然後需要有一到兩名駐店藥師,還需要具備一些藥品陳列的貨架和櫃檯還有冷藏櫃,這些手續齊全之後,可以申辦《藥品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