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條:長期志願者:參與基金會日常工作的志願者
人力資源志願者:參與基金會人力資源相關具體工作,包括全職員工及志願者的招募、稽核、培訓、激勵、管理等。
IT志願者:參與基金會IT相關工作,包括官網維護、助學系統搭建與維護、程式碼編寫、視覺展示等。
學前家庭專案志願者:參與基金會學前家庭專案相關工作,包括專案點家訪員、專案聯絡員等。
助學專案志願者:參與基金會助學專案相關工作,包括助學專案點負責人、客服、材料整理等。
其他志願者:參與基金會其他行政、宣傳類工作。包括日常資料的整理、基金會宣傳材料的編制、活動策劃支援等。
第十六條:短期志願者:參與基金會具體專案活動的志願者
1、助學走訪志願者:參與基金會春季、秋季獎、助學金髮放工作等。
2、攝影志願者:參與基金會各專案、活動,提供攝影、攝像支援等。
志願者主要是運用社會現有的資源,服務於社會公益事業,為幫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開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實際的,具一定專業性、技能性、長期性服務活動。志願服務則是任何人自願貢獻時間和精力,在不為物質報酬的前提下為推動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社會福利事業而提供的服務。分類可因服務內容的不同分為消防志願者、抗震救災志願者、奧運志願者、社群志願者、環保志願者、網路志願者等
長期的意思是3年到五年
長期志願服務是指長時間的一種對社會的一奉獻服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