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向業主收取停車費(車位費、佔道費)的問題,根據不同情況,有所不同。
屬於業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響小區交通,物業公司無權向你收取停車費(車位費、佔道費),物價部門也不會對物業公司在小區道路收費有任何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