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燈變紅燈的一剎那車子已經過一半停止線後繼續行駛屬於闖紅燈的行為。闖紅燈指的是在紅燈後越過停止線繼續行駛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透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透過;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1。 騎腳踏車應走右側腳踏車道。
2。 過馬路應走人行道(或天橋、地下通道);遇紅燈止步,見綠燈前行。
3。 乘坐公共汽車應先下後上,勿爭先恐後,勿擠逼搶位。
4。 遵守交通規則應成為我們的行為規範。
5。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6。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7。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8。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9。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