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首先不是我們說了算!這應該是法律說了算,當然在法律上又只有拘留而不是刑法!這就導致霸座的行為屢禁不止!作為一個文明國家我們都有責任和義務去維護每個公共設施和交通工具!在中國為什麼總會出現霸坐公交讓坐更是搶方向盤等這些不良行為或是危害公共安全?這還是素質問題和法律意識淡薄!單說霸坐這事就是公德問題!有的人買的無坐票而非要去佔有坐人的位置這是思想扭曲所造成的,他在想我無坐票與有坐價都一樣為什麼我不能坐!而更有勝者一個人要佔幾個位置那就是自我為大我想怎樣誰也管不了!但說到底還是各個教育沒跟上和法律普及不到位所出現的社會疾病!
乘警也是警察,別不拿村長當幹部!
往往乘客都有一個誤區,認為乘警就是服務員,就是為乘客服務的,不具備執法能力,就大錯特錯了。乘警也是警察,也是為保障全車人員公共安全而設立的人民警察,不是簡單的服務員。別不拿村長當幹部!
火車跑的個快,全靠車頭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火車票是乘客乘車的依據。做人要厚道,要有一顆平常心!我們絕不能搞個人英雄主義,強行佔座的不禮貌行為。如果都胡亂佔座,一定會出大亂子,危害社會安全,造成惡劣的影響。
國家現在加大了“座霸事件”的處理力度,讓“座霸”望而怯步!
讓座霸入刑是大快人心的方式,贏得了人民的擁戴,也讓“座霸們”望而怯步!
做事先做人,做人要厚道!我們絕不能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我覺得這主要是沒有得到法律的有力支撐!對於列車上強行霸佔座位的人,乘警一般都是勸解和說服教育,如果遇到一個耍賴不吭聲、不理睬的人,乘警好像也沒什麼辦法,看看說了不聽也就息事寧人、任其所為了!這就助長了個別人的囂張氣焰!
列車佔座的現象已經發生過多起了,也相應的進行了處理,但似乎作用不大,這種現象還頻頻發生,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難道這些人真的是混不吝嗎?我看未必!原因就是對這些人處理的太輕,沒起到震懾作用,反而助長了莫些人的囂張氣焰;我就霸佔座,你能把我怎麼樣?大不了罰點錢我認了,我還藉此出名了呢!中國雖說現在已經走向法制社會,但從根本上來說還是人情社會為主體,加上莫些人對法律的藐視和淡漠,認為即使在列車上佔座也不是什麼違法的事,你也不能把我怎麼樣?而且這種現象就如同瘟疫一樣具有傳染性,第一起沒處理到位,後面就可能接二連三的發生,這對法律的尊嚴也是一種挑釁!
我覺得既然有這種情況發生,還是要賦予乘警相應的權利,就要像瑞典警察一樣,直接從座位上拉起來押到乘務車廂,在下一站交給當地公安嚴肅處理!絕對要在第一時間打掉其囂張氣焰,絕不給其表演的機會!也只有處理到位,這種現象才會得到遏制,乘警的權威才能得到保障!大家說是不是呢?
律輕如縱罪,我不理解為什麼這種人總被慣著?難道和諧社會是慣出來的?
下一站停車帶下,拘留15天,罰款500元,一年內禁止使用鐵路交通工具。
強行執法,力度要大,速度要快,人心所向。
執法不嚴,處罰太輕。縱容犯罪,包庇罪犯。嚴格執法,行使權力。嚴懲罪犯,從重從快。加大力度,絕不姑息!
按濟南鐵路局的方法,發個聲名,不違法是道德問題
不管越來越糟。你說管不管?
強制執行行政拘留
嚴懲重責,記入失信名單,十年以內禁乘高鐵飛機。
這種人一是道德修養差;二是個人素質不高;三是法制觀念淡薄。對待這種人,一是要果斷處置,決不能手軟;二是予以曝光,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三是納入個人徵信系統,至少三年不得乘座需按座位就坐的公共交通工具;四是加強輿論引導,用強大的社會輿論監督力量引領正能量!
嚴肅處理,拘留,罰款,錄入黑名單,限乘火車
無論是在火車上、飛機或輪船上強行霸佔別人座位者,應當是不講社會公德、缺乏基本思想素質的厚顏無恥之人!更是法盲和可惡、可卑之人!若是經過乘務員及乘警的苦口婆心疏導而拒不改錯,仍蠻橫地強詞奪理,繼續擾亂公共秩序;我認為則要立即果斷地採取強制措施予以驅逐!並在下一站轉交站內警方依法從重處理。此外還須禁止此人至少2年內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亦還要上徵信黑名單。對“死豬不怕開水燙“的人,不重拳出擊打壓,他們是“老馬不死舊性在”!唯有如此,才能讓違法亂紀者知法、畏法、守法!
法律跟上就沒人敢了
原始社會的人沒受過教育,一定要加強教育管理,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
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應當以法予嚴厲的制止,首先在法律條款的更有明文規定和細化條律。促進有法可依,執法必嚴,以持之以恆的高壓態勢,弘揚社會正氣,積聚人間正能量,宣示邪不壓正風尚。
立法!判三至五年!
行政拘留。半年不準坐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