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以前,比例不到10%,清朝30%左右,民國以後基本絕跡。
不可否認,纏足是一種迫害女性的陋習,但有女權主義者將裹腳稱為中國幾千年壓迫女性的證據顯然是誇大其詞,幾百年還說得過去。
迄今為止,明朝以前的女屍都鮮有發現裹腳的,可見在當時並非是普遍現象。
古代中國人裹足的比例基本上就是百分之百,所有女生都是小腳,那是一個不看臉的時代,只要腳小就是最美的。三寸金蓮就是那個時代的畸形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