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05年就考了執業藥師,十幾年了吊用沒有,年年培訓。
感覺可有可無,沒啥作用
我是藥師,不是藥師不愛去藥房,也不是怕吃苦,薪水跟超市服務員差不多,體現不了價值
執業藥師作為一個
職業資格證
,它是
藥學專業能力方面的國家認可
,可以在
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經營企業擔任相應的管理崗位
,從而實現自身價值的增值。但從實際上來看,執業藥師的地位還沒有得到明顯的提高,很多人對執業藥師還是處於一個初始的認識階段,認為執業藥師就是一個藥店提供一些日常用藥諮詢或導購的一個崗位。
例如,某天有一位年輕人一進來就說要買
六味地黃丸和金匱腎氣丸
,我當時就已經開始警惕了,因為
金匱腎氣丸是在六味地黃丸的基礎上加上了附子、桂枝
,明顯是和六味地黃丸功效有點重疊了,屬於
重複用藥
,存在一點不合理。在我的追問下,他說是在網上諮詢了一些專家,說要給腎功能不好的老父親買這兩種藥,可以改善腎功能。我當時就直接拒絕了他的請求,因為附子屬於毒性中藥,對於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一般不建議使用。
而在西方一些發達國家,
執業藥師享有與醫生一樣的地位
,他們不僅可以審
核處方的用藥正確性與安全性,還可以根據醫生開具的處方來進行醫療保險藥品的篩選
,從而選擇最經濟最合理的用藥搭配,對於一些經常開大處方用藥搭配不當的醫生或醫療機構,可以提出建議取消與其簽訂醫療保險藥品合同,從另外一個角度促進了用藥的合理性,對處方形成一個監督的機制,形成一個權力的制衡。
在2018年4月份的時候,廣東省釋出了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的管理辦法(試行)》
,裡面提到:“
為提高藥店藥事服務水平,《辦法》對一、二、三類藥店的藥學技術人員配備標準提出明確要求。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具備執業藥師資格,配備足夠的、與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及崗位職能相適應的藥學技術人員。
“可見,藥學技術人員的社會地位正在逐步提高,國家在醫改的過程中也注意到藥學技術人員的重要性,因此,執業藥師在未來是具有一定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