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路怒男找事被打倒,雙方和解,打人者賠醫療費,你怎麼看待?平淡人生一帆風順2020-12-20 04:29:23

事發陝西在咸陽,高速某個收費站,兩名身著黑衣男,駕著黑色車一輛。嫌棄白色車輛擋,鳴著喇叭把道搶。不料剮蹭白色車,倒打一耙不裝相。

倚仗兩人身體壯,就將路怒狂人當,停車跑步大聲嚷,白色車子前頭攔。你這小子瞎了眼,老子車輛也不讓,趕快下車認個錯,否則讓你拳頭嘗。

倆路怒男找事被打倒,雙方和解,打人者賠醫療費,你怎麼看待?

白衣男子車中坐,亳無懼色人不慌。倒是女友人大膽,下車理論就開腔。一個公說公有理,一個婆說婆理長。實在佩服兩黑漢,男不女鬥腦後忘。

爭著吵著先動手,欺負對方是婆娘,推翻在地用手按,激怒白衣男子上。但見輕巧揮手掌,快如閃電力量強,K-O兩名男子倒,呼天搶地又喊娘。

半天還在腦中想,欺人又非第一場,回回都是獲全勝,從未失手把瓢筐。今日不知是怎樣,傾刻兩個躺地上。痛徹肝肺與心臟,看來對手武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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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漢不吃眼前虧,留得青山柴有砍。忍痛爬起佝僂站,連說大哥請原諒,有眼無珠多冒犯。白衣男子見好收,賠償兩人掏錢洋。

兩人哪裡敢接錢,呆立原地腳打顫。白色男子沒多講,票子塞到倆手上。速去醫院看一看,沒傷買杯酒嚐嚐。我是搏擊教練當,你倆實在太猖狂。說罷轉身車子上,發動車輛奔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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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我是這樣看,做人切不可囂張。須知天外還有天,山外自然還有山。君子動口不動手,低調一點莫逞強。豬插蔥蒜欲裝象,只能嚇威弱綿羊,真正實力對手撞,你這畫皮全剝光,分分秒秒有難堪,時時刻刻出洋相。

(文原創。圖片來自網路,侵權聯刪)

倆路怒男找事被打倒,雙方和解,打人者賠醫療費,你怎麼看待?實灬諾2020-12-18 14:17:40

事發於2020年12月16日,在陝西省咸陽市陳陽寨高速收費站的出口,因為別車,兩方人發生口角,產生爭執。

後來爭執變成了打架,其中一方的男子是個練家子,三兩下把另外兩名男子擊倒在地。後來經過調解,雙方和解。“練家子”男子賠了一些醫療費,事情算是瞭解了。

事情大致經過

根據相關調查得知,影片中的兩名黑衣男子別到了白衣男子的車,並且還罵罵咧咧,之後兩人下車堵在白衣男子車門前,讓白衣男子下車。

白衣男子一直忍耐,並沒有下車。後來白衣男子的女朋友(影片中的紅衣女子)下車理論,誰知遭到黑衣男子的撕扯和推搡,這樣的行為讓白衣男子難以接受,隨即下車。

於是影片中的一幕發生,白衣男子在短短數秒之內,先後將兩名黑衣男子擊倒。不難看出,白衣男子明顯是練過的,無論是從步伐,還是出拳,都不像普通人。

而根據網友爆料,白衣男子的確練過拳擊,曾經還拿過某拳擊比賽的季軍。

事發後,有人報警,警方將雙方帶回去調查。最終的結果是雙方握手言和,白衣男子賠付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

是否正當防衛

關於白衣男子受到挑釁,然後下車反擊,利用自己的“優勢”,打倒對方,很多網友說這是正當防衛,不應該賠錢。

這樣的想法是很自然的,因為當我們處在人數劣勢,並且在受到無故挑釁的時候,反擊被大眾普遍認為應該是“正當防衛”,可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正當防衛的要素很多,並非只是個人想法。

前段時間重慶有一起事件,城管和小販發生爭執,城管追著毆打女商販,女商販隨手拿了一把水果刀亂揮,把城管的胳膊劃傷。當地法院最終認定女商販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不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一判罰當時也是贏來一片喝彩聲。

而在本事件中,確切的說,雙方實際上是打架,也就是互毆。雖然兩名黑衣男子找事在先,白衣男子做出還擊,並且成功“反殺”,我認為這構不成正當防衛。

假設另外一種情況,白衣男子沒有練過拳擊,被兩個黑衣男子打倒在地,並且繼續施暴,這個時候白衣男子做出防衛行為,那肯定是正當防衛。

區別就在於他們之間的打鬥基本是同時開始的,而非一方正在實施不法行為。

警方對於此類事件的處理,如果後果不是特別嚴重,一般都是調解為主,不接受調解的話基本上也是互有處罰。所以,才有了那句流行話:不要打架,打贏了坐牢,打輸了住院。

倆路怒男找事被打倒,雙方和解,打人者賠醫療費,你怎麼看待?

出門在外,以和為貴

和諧社會,凡事應該以和為貴,能溝通協商解決的事情,就儘量溝通解決。和諧社會和法制社會是共存的,和諧源於道德約束和個人修養,法制源於法律法規。

當個人行為不能被道德自我約束的時候,就極有可能觸犯法律。

要堅持兩點原則:第一,凡事不要得寸進尺。第二,遇事也不要得理不饒人。

本事件中,兩名黑衣男子找事在先,又感覺自己人多,就得寸進尺,換成一般人,可能就會被他們欺負了,但是欺負之後呢?他們也要面臨法律責任。

只不過這次他們遇到了一個“高手”,三兩下被打倒。雖然最後獲得了一些賠償,但是我想他們本意並不想拿身體的傷害來換取一些錢財。

我和大多數人一樣,是站在白衣男子這邊的,可是作為公民,自己的行為是有一個度的,超過 了某個度,有理也變成沒理了。

出門在外,還是應該以和為貴,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面對的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萬一是一個極端之人呢?所以,遇事先報警,讓人民警察來主持公道。

倆路怒男找事被打倒,雙方和解,打人者賠醫療費,你怎麼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