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養,只不過是據具體情況來確定你應負的責任,如你媽前前後後共有幾個子女,從而依法明確自己應盡的義務。因為,畢竟你是她生的,不管養了你多少年,在他年老體衰時,你就應依法酌情履行自己的義務。儘管她給你留下過創傷和不愉快,這其中可能有不可言表的隱情,她離而復返,作為女人是一件非常尷尬又痛苦的事,作為兒女,原諒她吧!拿出最大的善心和誠意,回報她的生養(儘管有欠缺)之恩。只有這樣,你才可心安。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