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職女員工三天宣佈懷孕了,有可能被辭退嗎?境花居士2018-03-10 17:44:51

不會,試用期都沒過呢……

新入職女員工三天宣佈懷孕了,有可能被辭退嗎?天下論談2018-03-10 17:47:32

新入職女員工三天宣佈懷孕了,有可能被辭退嗎?

新入職女員工三天宣佈懷孕了,有可能被辭退嗎?

如果我是公司老闆,我肯定會辭退她,即便是賠錢也要辭退,對於這種嚴重的欺詐行為我絕不容忍。

第一,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保護女性勞動者,但不保護欺詐者。

如果公司在招聘時有明確要求的話,這位應聘者入職三天就宣佈懷孕,這就是典型的欺詐方式誘導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應屬於無效。我們這樣設想一下:如果公司在招聘時對女職工懷孕生育有明確要求的,女職工應聘時應坦白事實,公司可以錄用,也可以不錄用,這是雙向選擇的事。按照女性妊娠的生理規律,懷孕3天肯定是檢測不出來的。那麼這女職工肯定在入職之前就已經知道了自己懷孕的事實,這目的就很明瞭了,就是為了找一個“背鍋”的企業,為她懷孕找個付錢的傻瓜企業。欺詐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詳見《勞動合同法》第26條。

第二,作為求職者應當講誠信,不能鑽空子謀取利益,法律拿你沒辦法,但道德上你要受譴責。

契約社會,每個組織和個人都應該講誠信。如果處處投機鑽研,鑽空子佔便宜,人格尊嚴變得一文不值,法律不管,道德上也要受譴責。如果我是公司老闆,我肯定不會忍受如此的欺騙和愚弄。我不惜和她打一場官司,即便是賠錢也要鬥爭到底。對於這種人,不能助長這樣的歪風邪氣。

第三,特殊情況,也需要特殊對待。

如果的確是意外,自己並不知情,入職後才發現懷孕的話。就應提前主動向公司說明情況,徵求公司的理解和寬容。而不是合同簽訂得手後就高調宣佈,把公司當成傻瓜。這樣的後果是,公司一定會陪你鬥爭到底,“都是千年的狐狸”,你還跟人家“玩聊齋”,自作聰明必會自作自受,即便是投機取巧得到了補償,良心何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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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職女員工三天宣佈懷孕了,有可能被辭退嗎?千里160941862018-03-10 19:00:04

從法律上講企業不得辭退已懷孕員工,所以就給了部分別有用心的人的偷奸的機會。我覺得應該對這些不誠信的人進行譴責並給予曝光,因為她的欺詐行為,讓受害的企業從此要帶上有色眼鏡、以懷疑的目光選人用人,讓適齡女性本就艱難的求職路又給重重的抹黑了一把。

為免後患,可以在入職手續上要求女性必須提交含B超的體檢表,沒手續不入職。不要怪人狠,因為出了這事往往是第一眼看中你、錄用你的HR在背後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