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雙方代理怎麼辦,快開庭了?法務專員萌寶爸1112021-03-27 18:36:04

你說得語焉不詳。無論是律師法還是律師執業條例,都不允許雙向代理。首先同一律師不能一審給原告代理,二審轉而給被告代理,因為從技術角度講,他掌握原告太多的細節甚至是秘密。再從職業倫理講,這也是壞了行業規矩,要不就真的成了只認錢不認理的刀筆訟棍了。而且即便是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師也不允許同時給原告和被告代理,因為從技術角度講,他們可能會互相溝通,只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損害當事人權益。

如果真的如你所說遇到雙向代理了,儘管快開庭了,你首先可以解聘律師終止其代理,並向律協和司法局律師科舉報其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向法庭說明事實真相,要求延期開庭,以便你重新聘請律師。總之這種事情還真的很稀罕,只要你有實錘證據,自然會將違規律師懲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