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買。
相當於你買了個二手車。
借名買車,雙方信任,感情深厚的話還可以,車以後最好是買全險,以後車輛的一些風險不要追究到原車主身上。
你辦的手續什麼的可能要藉助對方的身份,要請對方幫忙辦理。
關於賣車問題要諮詢買賣二手車的相關人士,善言法務是做法律諮詢服務的,其他不清楚。
站在法律的角度給出的觀點是:最好不要買,如果要買的話,相關手續要辦全,並且寫一份借名買車的合同,防止後續糾紛發生時無判斷依據。
發票是別人的名字,行車證只能辦在這人名下他是法律上的“車主”。一般來講,雙方信任,不會發生糾紛,但凡事都有例外。有一種情況,萬一出現事故可能牽連“車主”,再一個是你的風險,就是一旦“車主”欠下外債恰好被債主起訴法院判決,那麼債主是可以申請對你的車進行執行的。理論上來說,被執行後,你可以拿出款憑據主張“車主”返還購車款。但這就太麻煩了。風險有多大,是取決於“車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