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二婚,他婚前買了一輛首付車輛,車貸是我倆結婚後還的,請問這車有我一份嗎?使用者54763861762017-10-26 07:08:16

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但你可以主張對方支付婚後還車貸對應的車輛價值的一半。

1、車應當還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但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現金屬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離婚時擁有車的一方要將還貸的一半支付給另一方。

2、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