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號汽車新規,4s店無視新規怎麼辦?二師兄玩車2018-01-27 22:44:02

不只是強制保險!萬千車主血書4S店五大霸王條款,你中招了嗎?

這年頭,形形色色的霸王條款時常伴隨我們左右。買個東西, “特價商品改不退換”,就連取個錢,還有“錢款離櫃不負責”。我們車友買車用車,4S店一定是繞不過的,相信大家除了被他套路以外,肯定還被其各種霸王條款所坑害,也難怪我們親切的稱之為四兒子店。與他們比起來,我們消費者往往處在弱勢的一邊,其規定的霸王條款也往往讓人奈何不得。下面,二師兄就現身說法,結合眾多車友反饋的資訊,為各位車友盤點一下4S店裡五大霸王條款!

七月一號汽車新規,4s店無視新規怎麼辦?

霸王條款TOP1:如要貸款我說了算

合同條款:乙方要求以車輛貸款方式付款的,應在甲方指定的金融機構申請汽車消費貸款。買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向賣方支付定金×元,調查費不予退還。

七月一號汽車新規,4s店無視新規怎麼辦?

二師兄分析:我們在選擇貸款購車時,往往會遇到4S店指定貸款機構,並且在其指定的金融機構貸款,不退換調查費。首先,指定貸款則屬於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的條款,另外,銀監發〔2012〕3號文明文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霸王條款TOP2:必須我給你們辦保險和上牌

合同條款:賣方受買方委託代為辦理保險、上牌手續,買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七月一號汽車新規,4s店無視新規怎麼辦?

二師兄分析:不怕大家笑,二師兄家裡的車就是被4S強制辦的保險和上牌。由於利益驅使,4S店往往會強硬的表示,需要在店裡辦保險和上牌。其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因此,4S店單方面強行約定消費者委託其代為辦理保險、上牌手續,排除了消費者依法享有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霸王條款TOP3:價格或配置發生變動,風險由你們承擔

合同條款:若遇生產廠家調整產品配置及價格,或政府進行宏觀調控,修訂和頒行相關法律政策及稅收政策,導致車輛價格上漲,則按提車時的新配置和價格執行。

七月一號汽車新規,4s店無視新規怎麼辦?

二師兄分析:這條合同,二師兄簡直覺得這是神邏輯,明明已經簽定合同,為什麼在我們在提車的時候,價格發生變動,仍然要按照新的配置和價格執行。消費者購車的價格或配置本應按合同約定的明確價格或配置執行,但上述格式條款卻對汽車價格或配置的變化作出特別約定,使消費者承擔了應當由銷售商承擔的經營風險,這屬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的行為。

霸王條款TOP4:不在我這兒養修,就不保修

合同條款:車輛必須在廠商指定的汽車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和保養,否則將不能獲得質量保修服務。

七月一號汽車新規,4s店無視新規怎麼辦?

二師兄分析:我的車壞在了八百公里外,還得把車推回來修,這項條款簡直荒謬。汽車是一種移動性很強的商品,消費者很難做到每次的維修和保養都在廠商指定的汽車特約維修站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的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因此只要維修廠家具備一定等級的資質都應被認可。

霸王條款TOP5:合同生效後不能找我退車

合同條款:合同生效後,除車輛本身質量問題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退車要求。

七月一號汽車新規,4s店無視新規怎麼辦?

二師兄分析:這條合同在二師兄看來,這一條簡直是4S店霸王條款中的霸王,一旦購車合同生效,那麼我們消費者只能被動的等著買車了,哪怕4S店方面出現問題。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生效後出現一方遲延履行等法定解除情形的,當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一旦購車合同出現法定解除情形,我們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我要退車。

七月一號汽車新規,4s店無視新規怎麼辦?

二師兄總結:4S店作為汽車銷售終端和架起消費者和廠家之間的橋樑,是與消費者最近的環節,應該更多的為消費者創造良好的購車、用車、養車環境。然而,一條條不負責任的霸王條款,讓我們與4S店或多或少產生了隔閡。這些條款,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到頭來還是會傷害到4S店自己。二師兄總結這麼多霸王條款,希望各位車友在和4S店交涉過程中多留個心眼,萬一在遇到自己權益被侵害時,不要怕,拿起電話去12315投訴,用合理渠道,保護自己的權益!那麼,各位車主都曾遇到過什麼樣奇葩的購車經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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