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離報廢不遠了,回去再補審手續也不好辦,估計是問題車,要不早就拖走了!
實際上各地都有這種情況,尤其機場停車場,更多無人問津的車。
第一種情況:出國潛逃者居多,好多反腐劇情裡也這麼拍過。能跑到國外可以買百臺豪車。此類人的車輛沒有真是車主。當然,也有窮逃的。
第二種:走私車套牌,這種情況最多。開著張揚,容易惹火上身,沒法交易,最好的辦法就是棄而遠之。
第三種:逃逸,傷者死亡無保險賠償。修復車倆後怕以車查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藏在收費停車場裡,拆牌。警察排查遺漏地點。
總之,如果車主沒有問題,不要車也會賣給二手車商,當然,還會有各種原因。也有可能是聰聰開一次就不喜歡了。
一種情況是車主去世了,第二種情況肯定是坐牢了,如果涉及到出行不方便,可以報警按殭屍車拖走
建議停車場的管理者,遇到這樣不明不白的停車或者一停兩三個月沒人過問情況,應當報警!以便近快搞清楚情況!
可能是報廢車
這種“殭屍車”一般要麼是土豪停這停的時間久了自己都忘了……
要麼就是車比較老了,沒什麼價值了,車主直接不要了……
再要麼就是本身車的來源有問題,不“方便”開走了……
車主是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