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這種情吧。
人都會在潛意識裡面,美化記憶,不能在一起以後,總是想著別人的好,所以會有希望重新在一起的想法,但是,當初事實已經證明,你們是不適合在一起的,現在真要在一起,原來存在問題還是問題,很可能還是要再分掉的。
沒有那種體驗,不太清楚,應該剋制吧
剎住車,女人通常都是這樣的,否則,痛苦不堪,人的行為不是對別人,而是對自己,傷害的不止是他人,更是對自己。做了就明白了。
有沒有聽過那句話:好馬不吃回頭草。
分手後再由這麼個場景複合,為了只是掩蓋分手後雙方過得不如意的現狀和滿足心理及生理上的空虛與需要。
很多人表示,現在的同學聚會變味了,攀比、虛榮,你倒好找舊愛去了。舊事重提不過是個刀口舔血的事,假如為了一時的歡愉,那麼你的感情是不是過於廉價。一個悲傷的資料,分手複合後的情侶,97%最終還是揮手再見,這就是命,明知道前面有個上次掉進去過的坑還要抹黑走老路,不是傻是什麼。
當然,每個人的初戀會有有一種不同的情愫,而往往這只是針對情感不是那個人,似乎來講這個寶藏埋藏在心底深處最為合適。你們才剛剛舊情復燃,我建議還是找個合適的時機把事情說清楚了到底是真想再從頭開始相處,還是想重溫激情。
別激動,一定要控制住自己
如果都是單身,那當然沒問題啦,但如果一方有家庭了,最好還是要對家庭負責的,家,才是最好的港灣,畢竟初戀那件事已經過去那麼多年了,再見面而產生的悸動,不過是一時的激動。
如果都結婚了有孩子了,就不要有啥舊情復燃了,假如你真的有點動心了,就想想自己的孩子,收斂下你騷動的心吧
首先不要破壞雙方家庭,這是前提
謝邀!
別特麼拿春節說事,更別拿同學聚會說事,你去參加聚會的時候都未必安什麼好心。
同學會確實有變味的味道:沒事參加同學會,拆散一對是一對。
你這舊情復燃的也太容易啦,感情真那麼氾濫的話,捐點給災區這個叫做慈善。
拿出點給家庭,這個叫責任。
用點心給工作,這個叫上進。
特麼一箇舊情人都復燃,這就叫濫情。
穿過的鞋子,都丟了,還想撿回來再穿?
醒醒吧,情聖。
理智戰勝感性,責任戰勝慾望。保持距離等於保留美好回憶。一旦玩的厭倦,美好的回憶也沒了。
如果雙方單身,沒問題
如果都有家庭,聚個會就能舊情復燃
這麼廉價的感情,只會毀滅各自已擁有的東西
隨便吧,好良言難勸該死的鬼
爛人沒誘惑也得自找苟且
好人面對誘惑也會遮蔽
回憶都是美好的,如此美好的事物,就留在記憶裡吧。
光顧著搶紅包了,第二天才有時間好好看個春晚
我給你點建議
倘若你未娶,她未嫁,在一起也未嘗不可。
要是你未娶,她已嫁,還是不要去交往了,畢竟這樣有悖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