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售後包租的“陷阱”變“餡餅”?石城英傑地產2019-03-24 20:18:02

謝邀,我來回答一下,作為一名從業18年的人士,希望採納。

1、      售後包租,這個已經在2004年被禁止了。從法律上來講呢,這個禁止的也有問題,因為房產交易中原租賃合同是繼續有效的,所謂的售後包租只不過一個說法不同。

2、      售後包租的陷阱在哪呢?在於雙合同,其中一份是開發商與承租戶的合同,比如籤三年合同,免租兩年,但是第三年租金高於同類地段。另一份合同是開發商與購鋪者的,開發商口頭承諾這個商鋪原租賃合約第三年的租賃合約是高於同類地段的,但是沒有說前兩年是免租的。等到第四年購鋪者前去收房,一問才知道,三年只收了一年的租。第四年想漲租金?承租戶,無法承擔這個費用,搬走了。開發商把商鋪賣了,店鋪落在購鋪人手上,空著租不出去。

3、      陷阱變餡餅,這個有點意淫,但是也有個案,為什麼說是意淫呢,因為在廣大商業地產長期被電商衝擊,百貨售賣行業一片慘淡的前景下,居然連好幾噸重的建材瓷磚也在網上買,只留下第三產業需要店面來經營,美髮,娛樂,健身類。也就意味著未來商家對商鋪的需求,是一直在減少的。但是城市擴長的速度,並沒有放緩腳步。城市一直在擴張。如果說真的有變餡餅的情況,基本上只有一種情況,就是一類地段的商鋪,一類地段就是一個城市中人流量最大的地段,買了這一類地段商鋪的人,他們的承租戶是誰?是各個服裝類,百貨類的大品牌,國內一線,甚至國際上的一線,甚至是奢侈品,這個可能性是有的。但是一類地段的商鋪往往是其他地段的商鋪的三四倍,甚至五六倍,有的動則上千萬甚至兩三千萬一個還要搖號。所以說售後包租將陷阱是一種經濟實力、預測能力、機遇三者結合的體現,並不是一種可以人為操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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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售後包租的“陷阱”變“餡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