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西遊記》裡面的幾個句子:“掃地恐傷螻蟻命,愛惜飛蛾紗罩燈”。又聯想到:出家人慈悲為懷,在老虎飢餓的時候不惜以自身割肉餵食。
另外我們在城市周邊小河旁,經常可以看到有“放生”的人,那些魚蟲蝦鱉有多歡暢。而就在不遠處,也可以看見漁夫為了生存,正張開他們的漁網。
日夜思量:生命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要是踩死昆蟲傷德的話,老鼠過街就不要人人喊打了。
謝謝邀請回答問題。被踩死的昆蟲有的對人是有害的,已經干擾人的日常生活,不對其採取措施會更猖獗。踩死不能算傷德。
這個問題我也思考過,比如孩子在玩螞蟻的時候,我總是告訴他們不要很去玩弄螞蟻,玩久了螞蟻會死的,很可憐的。有時候在打掃衛生的時候看到一隻蜘蛛,我就經常糾結是讓它自己跑掉,然後再在我屋裡的其他地方結網,還是我直接把它踩死,不過大多數我是把它掃到了屋外,讓他自生自滅。
其實,我認為,如果小昆蟲已經嚴重影響了自己生活質量的話 ,可以踩死。如果無傷大雅,就放它一條生路吧。
我認為不要太糾結於萬事萬物都有生命權了。
在地球上,生物鏈中人居最頂層。各種生物都要以消滅其他生物,來維持自己的生命。
人吃其他動物的肉,其他動物吃草,草吸取土地裡的營養,一級一級的迴圈往復。沒有任何生物能夠逃脫這個迴圈。
就算人不吃肉,只吃素食,難道草沒有生命嗎?
每個生物都有自己生活的領域,如果在自己的領域,有時可以互不干涉。但是如果跨界,就不好說了。
沒有實力就必然會遭到碾壓,尤其是進入到強者的地盤,只有被別人主宰。
如果手無寸鐵的人類,進入到狼群,也免不了被吃掉的下場。
進入人類生活的昆蟲,影響了人的生活,自然被消滅,這不是人的錯誤,更沒有傷德一說。
如果故意進入別的生物的領地,破壞別的生物生存,就有傷德之嫌了。
所以我們要愛護大自然,與大自然的生物和諧共處,才是真正的修德。
我是秉承對自己有利的原則。確實影響我生活工作的昆蟲,我會弄死它,比如蟑螂,我對蟑螂過敏,而且蟑螂有些噁心,無孔不入。影響不大的,我會趕走它們,比如蛐蛐,蜘蛛等。
踩死昆蟲,要坐牢的,要判刑的,和殺人一視同仁。
萬物都有因果迴圈,環環相扣。能不殺生就儘量不殺生,昆蟲界也是有食物鏈的,自有其他昆蟲會吃掉它的。
踩死小昆蟲是小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