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的時候去臺灣會被拒絕嗎?臺美大小事2017-08-15 18:40:28

在申請來臺灣的入臺證時,臺灣的移民署並

不要求

提供是否懷孕的資訊,因為這基本屬於隱私。所以,臺灣並

不會禁止懷孕婦女來臺灣

旅遊或其他訪臺事由。

也因為臺灣不是以出生地來判定身分、戶口,所以,非臺灣戶籍孕婦在臺灣生下嬰兒,母親與小孩都無法取得臺灣身分。

所以,孕婦是否能來臺灣的標準,是醫生是否認為可以搭飛機,是否適合旅行來決定。最重要的,是孕婦自己的安危與決定。

不過,即使

孕婦取得了醫生開具的適航書,航空公司依舊可以拒載

的!

懷孕的時候去臺灣會被拒絕嗎?

我們以臺灣最主要的中華航空公司與長榮航空公司公告的規定與說明,給大家參考。

中華航空公司:

我們建議懷孕旅客主動告知本公司訂位人員懷孕週數及胎數,並請所有懷孕旅客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檔案。

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本公司航程受到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包括但不限於轉降、延誤求償等),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懷孕28周以上之旅客,需於臺灣時間2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完成申請, 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含週數、胎數、預產期及健康情形) 及「同意書」並聯系本公司訂位中心收集後轉本公司醫務部門稽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

由合格婦產科醫師填具出發日7日內「適航申請書」及「診斷書」

出發日起2周內往返之航班將可一併評估,若2周以上需檢附更新檔案提出申請。

懷孕28周~31周又6天,多胞胎孕婦完成上述規定者,得以搭機。

懷孕28~35周又6天,單胞胎孕婦完成上述規定者,得以搭機。

為孕婦安全考量,本公司不接受懷孕36周以上單胞胎孕婦及懷孕32周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

產婦搭機:產後未滿14天,為旅客安全理由,本公司將婉拒搭乘

長榮航空公司:

長榮航空公司規定懷孕36周以上(距離預產期4周以內)之孕婦與生產後7天內之產婦不得搭機。亦不接受多胞胎且懷孕32周以上的孕婦搭機旅行。

距離預產期12至4周(懷孕28至36周),以及多胞胎距離預產期12至8周(懷孕28至32周) 孕婦,需事先由其主治醫師於搭機前十日內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 (

MEDIF

),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並請於起飛48小時前打電話預訂。

為便利目的地國之入境查驗及順利搭機,我們建議您隨身攜帶主治醫師所開立註明預產期之診斷證明。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特別規定,建議您出發前先洽詢入境國之當地辦事處相關事宜。

懷孕的時候去臺灣會被拒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