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給買二斤大肉補償?我願意不管是牛肉羊肉吃到肚裡最實惠
原創《荒唐》
此事說來甚荒唐,
偷人手機不應當。
若用"肉體"來補償,
豈不又將道德喪。
此事不可用"肉償",
雙方好說好商量。
凡事不要太過分,
女守本分美名揚。
這是違法的交換,應該重判。
偷罪肉還,你情我願,放人一馬,互不相欠!
這要看有沒有報警!
如果真發生關係也不算犯罪,此事不要聲張,關係到個人的品德,今後改正,不要亂搞男女關係,要是當場抓獲到派出所,我想對男的只是批評教育,又非買淫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