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有點不好回答,我還是去轉別人的吧。
合理避稅,指的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來達到納稅人減少繳納稅款的經濟行為。這個定義的關鍵是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範圍內。
一般地說,避稅可以認為是納稅人採取利用某種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處的方式來安排自己的事務,以減少他本應承擔的納稅數額。
雖然避稅行為可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但避稅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詐性質。避稅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徵。
稅務當局往往要根據避稅情況所顯示出來的稅法缺陷採取相應措施對現有稅法進行修改和糾正。
所以,透過對避稅問題的研究可以進一步完善國家稅收制度,合理避稅,才能視合理避稅為企業的權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會的認可和保護。
簡單幾個途徑:
1。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稅或對裝置採取快速折舊法來降低當期所得。
2。將一個公司名下做的業務分成二到三個公司做,可以增加成本的攤銷,也可以降低企業所得。
3。將工廠或公司註冊到香港,香港是個低稅區的自由港,一般企業所得稅不超過8%,其他稅也很低。
4借用外資名義對企業進行改制,各個地區對外資企業都有稅收優惠政策。
收入透明瞭,稅不好避了!
工薪階層基本無法避稅,有投資或企業的,避稅的手段就比較多,具體可看我的分析文章